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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5日電)台中市升格後成立6個服務中心方便民眾洽公,市府今天說,由於功能不彰,將整併其中4個服務中心,業務移到各區公所辦理。

台中市政府分別在台灣大道市政大樓(新市政)、陽明市政大樓(陽明)、沙鹿勞工育樂中心(海線)、大里兒童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(大屯)、東勢區公所(山城)、大甲區公所(北台中)等6處設置服務中心,期待發揮就近服務的功能。

經過縣市合併以來的實際運作來看,以去年受理業務量為例,市府表示,除台灣大道市政中心33萬多件(65.3%)、陽明市政中心13萬5000多件(26.5%),其餘4處服務中心合起來竟只受理4萬多件(8.2%),效能明顯不彰。

市府認為,這4處案件量偏低的服務中心,8成受理的都屬身障福利及戶政業務,為避免淪為「蚊子中心」,市長林佳龍決定自6月1日起將這4處服務中心身障停車證業務改在各區公所社會櫃檯申辦,也使得服務據點從原本6個服務中心,變為31個(29區公所加2服務中心)。

市府指出,今後戶政業務則回歸29區戶政事務所辦理,其他勞工、都發、經發、建設、地政、稅務、法律扶助等諮詢櫃檯,則回歸原機關各服務據點辦理。

市府研考會表示,服務中心轉型整併後,各項業務不但能夠延續,且許多業務的服務據點變多,4處案件量偏低服務中心的派駐人員則各自回到所屬機關服務,充實人力。10405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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